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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自建房求解保障房难题

2011年07月17日 11:05     小编:     |0     点击: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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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7年后,“单位自建房”这一名词再次引发广州舆论界哗然。近日,广州有消息指,8家单位将利用自有土地建设13395套保障房,其中包含3000套经济适用房,其余则为公租房和廉租房。这被称为是广州房改十多年来大规模的单位建房分房计划。

    虽然广州有关部门解释,单位自建房除优先解决单位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职工家庭外,剩余房源则由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统筹安排。但质疑声浪仍然不绝于耳,中山大学教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袁奇峰对本报记者表示,广州允许单位自建房可能是迫于保障房建设任务和财政压力,但“用保障房的政策来建单位的福利房,是历史的倒退”。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蔡穗声也指出,单位建保障房在分配方面不好监管和控制,很难保证公平和公正。

    据了解,早在2007年,广州便一度想放开单位自建房,由于多方反对而不了了之。

8家单位自建保障房

    据了解,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房的8家单位分别为广州地铁公司、广州建筑集团、广州市政公司、番禺海关、华南理工大学、安厦公司、穗和公司和东建公司。其中,规模大的东建公司菠萝山项目占地16公顷,计划建设3815套保障房,包括1000套经济适用房、1115套公租房、1700套廉租房。广州地铁公司同德围项目占地也有15公顷,可提供3750套保障房,其中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套数分别为750、1000、2000。

    这8个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5.06公顷,共可提供13395套保障房,其中有3160套是经适房,5825套是公租房,剩余4410套为廉租房。据了解,2010年广州曾有4块省市属国有企业用地列入保障房建设计划,但像今年这样大规模地由企业或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保障房还是次。

    今年,全国将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广东省分配到的任务是31.07万套,广州市的任务则是8.5万套,占全省的1/4,超过“十一五”全市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套数总和。根据测算,广州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约需资金118亿元。目前,由广州市财政筹集部分已落实资金35亿多元,年内可回笼经适房售房资金约7亿元,其余资金将通过市财政垫资、银行贷款、企业自筹以及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来筹措解决。

    面对前所未有的艰巨任务,广州也一直在探讨解决“钱”和“地”这两个关键要素的方法。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曾表示,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缓解政府建设管理压力,让政府从“施工方”向“管理方”转变。具体做法就是允许企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保障房、允许企业(单位)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房等。

    仅上述8家单位提供的13395套保障房就占广州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总量的15.7%,为政府减轻了不少压力。袁奇峰认为,广州允许单位自建房的深层原因是来自于沉重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和财政压力。
制度建设错失良机?

    在很多专家和市民眼里,单位自建房无异于福利分房。“其实就是用保障房的政策来建单位福利房。”袁奇峰说。对于舆论的质疑,广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企事业单位虽然自建保障房,但在廉租房、经适房方面,房源要全部统交政府分配,员工必须和社会上其他住房困难户按统一标准接受审批;而公租房方面,限制比较宽松,但员工禁止拥有产权,因此不算“福利分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也表示,企业提供自有土地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拟明确其优先用于解决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的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由住房保障办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

    蔡穗声则明确表态反对单位自建房,他认为国有企业的历史用地不能随便改变功能用于建设住宅,对于没有历史用地的民营企业也不公平,而且单位建保障房在分配方面不好监管和控制,很难保证公平和公正。

    实际上,在《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国有单位自建经适房已被纳入计划。在2007年,广州便曾尝试放开单位自建房,但此举引起多方强烈反对,理由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前提下,用来建房并作为本单位的员工福利来分配,是一种把属于社会所有的公共资源补贴给少数人的做法,有失公允。

    在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看来,目前广州的单位自建房和2007年那次的不同之处在于,现在建设的大部分为公租房和廉租房,是没有产权的。其对记者表示,“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势必要提供一定优惠条件,例如优先安排本企业的困难职工,否则没人愿意白干。”这样做,既有利于企业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也能够让闲置土地得到盘活。“当然,重要的还是监管环节,要防止暗箱操作。”

    有业内人士透露,用单位自建房形式缓解保障建设压力的城市在珠三角并不少见,在顺德,仅美的集团的保障房项目就占了当地保障房建设指标的一半。

    袁奇峰认为,单位自建房其实是反映了我国住房建设制度的缺陷。他表示,商品房制度解决了住房供给的市场动力和效率问题。保障房制度的目的则是解决住房供应的社会和谐和分配问题。二者应是我国住房制度建设的一体两面,政府可以用前者收入维系后者。“正确的制度设计应该是用高地价收入支持保障房建设。”但现在,很多城市的土地收入主要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用以增强城市竞争力,忽略了民生。由于宏观层面缺乏前瞻性的整体谋划、地方政府财政匮乏,“我们错失了保障房制度建设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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