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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经济发展承诺书

2010年07月13日 08:59     小编:     |0     点击: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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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经济环境整治年”活动的要求,为切实做到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努力建设现代开放型、创新效率型、群众满意型部门,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工作程序。坚决执行安监部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工作期间不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以及从事其他娱乐活动,讲究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自我品行修养,慎重处理来信、来访,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热情、便捷而富有实效的服务,维护优化经济环境大局,。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办理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帮助企业认真搞好隐患整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三、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网上信息发布等形式公开单位职能、服务内容、法律依据,公开行政许可、服务项目。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于办理事项承办人员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努力创造一个务实、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四、严格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予以行政许可。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到期的,依法及时清理。将服务企业、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软环境放在首位。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型、开拓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行动快捷、廉洁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严格执行湖北省安监局下发的《安监干部“十不准、十严禁”》,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查处危害经济环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纪违规行为,有错必纠、有案必查、从严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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