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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率先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2011年07月18日 17:09     小编:     |0     点击: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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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监利县房产管理局获悉,随着县政府关于《监利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出台,对7月8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与使用将纳入监管范围。据悉,监利县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在全市首开先河。

      目前,监利县已有荆楚名居和书香四季城两家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先期与监管部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并均已正式接受资金监管。

      今后,市民在购买纳入监管范围开发企业预售期房时,其购房款将直接存入银行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而不是直接交付给开发商。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要是为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进行滚动开发,造成工程“烂尾”;促使开发商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销售,回笼资金,有利于增加市场房源供给,平抑房价;有效避免开发商用原有项目建设资金去投拍新土地或用于其它项目,影响现有项目的工程质量和交房时间,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在预防商品房预售资金挪用方面,房地产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市场的日常巡查,采取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款项的原则来核准开发商使用预收款;并通过监管银行每月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收支情况表》,认真核对开发商对预售资金使用的流向;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体系等信息化建设,加大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透明度。

       据介绍,预售人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开户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由预售人、预售资金开户银行和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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