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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

2011年07月17日 16:27     小编:     |0     点击: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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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要求各地迅速建立包括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在内的房地产信息网络。监利县房产管理局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努力,适时向监利县房地产业交上了一份具有特殊意义的答卷: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系统于2011年7月18日正式投入运行。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并使用该系统,监利县房产管理局局长杨华同志应邀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什么叫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网上签约备案系统能起到哪些作用?

       杨华: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所开发的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进行预售或销售房屋签订合同时,通过登录监利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在网上进行合同确认和打印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行为。

       该系统主要有三大作用:一是规范开发商的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开发商无证销售、捂盘惜售、一房多卖、制造销售假象、合同欺诈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动态监控、跟踪管理的作用;三是真正做到让消费者放心买房、买放心房,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有哪些意义?

       杨华:1、对于购房人来说,有利于全面掌握信息和选择房源;实行商品房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将有效杜绝 “无证售房”、“捂盘惜售”、 “一房多售”、“制造销售假象” “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降低了购房风险。

       网上备案系统所创造的“透明交易”氛围,是开发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双赢行为,改变了以往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是从源头上杜绝炒房行为的一个有效尝试,以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担心的就是房子的“身份”问题,有些开发商一房多售,造成不少纠纷,使用该系统,期房“一女多嫁”、开发商捂盘惜售、制照销售假象等问题将迎刃而解。同时,让购房者放心的是,上网的商品房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符合预售条件,各项手续齐全,签订的购房合同使用的是建设部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本具有统一性、规范性,开发商无权更改已备案的合同内容。

       2、对于开发企业来说,有利于促进商品房销售,正确确定自己的投资策略。

       网上备案系统建立后,全县所有项目销售信息均在监利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布,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全县房源情况、价格情况,并从中挑选自己满意的房屋,有利于促进商品房销售。同时,开发商根据网上公布的市场信息可以调整开发节奏和楼盘的地区布局,对于市场热点也会掌握得更加及时。相比较以前花钱雇人做市场调查,如今轻点鼠标就可以一目了然,因此,网上备案系统同样将受到理性的开发商的欢迎。

       3、对政府部门来说,有利于增强对市场的及时分析和监控能力。

       网上备案将在“信息公开、规范交易、便民利民”等方面显现效应。网上备案构筑了商品房交易的统一平台,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同时,数据管理更加即时、科学、规范,通过自动查询、分析,提高了管理部门对项目开发、销售情况的掌握能力,为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了科学的数据保障。

       记者:进入监利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可以查询到哪些信息?如何进入网上签约备案系统?   

       杨华:进入“监利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可以查询如下信息: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与信用信息;

        (2)已批准预售楼盘信息;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4)商品房房源信息(楼盘表信息),主要包括幢号、室号、结构、设计用途、楼层、建筑面积;

       (5)楼盘表房屋的即时状态信息:不可售、可售、已售、备案等;

       (6)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7)商品房代理销售经纪机构信息;

       (8)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

       (9)商品房拟售价格;

       (10)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

       (11)商品房销售面积、套数、成交均价排行榜;

       (12)商品房拆迁、预售、抵押、查封等公告;

       (13)房地产市场统计与分析信息;

       (14)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政策性资料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登陆监利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lxfdc.com) 后  ,点击“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输入授权的用户名及密码后即可在网上进行预售许可申请、楼盘表创建、合同网上签约等事宜。

       记者:在网上如何区分不同状态的房屋?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需要购买的,如何办理?

        杨华:网上楼盘表上房屋的颜色亮明身份:灰色表示该房不可售;绿色表示该房已经批准预售或销售,消费者可以购买,开发商无权拒绝消费者购房要求;黄色表示双方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尚未登记备案;蓝色表示已网上登记备案等等。

       购房程序是:

        (1)购房人先登陆监利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lxfdc.com) ,点击“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栏目,选择项目后进入已批准预售的楼盘单体,根据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楼盘表信息,初步选定拟购房屋;

       (2)购房人实地查看项目施工现场;

       (3)购房人在售楼部与开发企业(或其委托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网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

        (4)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确认后,由开发企业或代理经纪机构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在线签约电子版合同一份,电子版合同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和购房人密码;另外手工签订三份书面版合同,书面版的合同编号来源于电子版自动生成的合同编号。

       (5)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网上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以下资料报送县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网上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一份,手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版)三份(双方当事人已签章);买受人的身份证件或买受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县房产管理局对报送的电子版合同与书面版合同核对符合条件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盖“监利县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同时打印备案证明。

       (6)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合同后,可在监利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通过签订电子版合同输入的购房人密码和合同编号查询该房屋是否卖给了自己,是否已到房产部门备案等信息。

       记者:如何来保障监利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的顺利实施呢?

       杨华: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监利局下发了《关于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从7月4日起,凡未经网上签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予办理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一律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相信通过这一举措,我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将有条不紊地实施。

        记者:监利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经过前段时间的试运行,主要做了哪些工作?目前进展和效果如何?    
 
       杨华:监利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吸取了其他地方的运作经验,因此工作进展比较迅速。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规划,完善系统。自4月下旬开始,我局克服资金困难,与武汉弘智公司合作,增配了服务器、电脑等硬件设施,对房地产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了完善;二是深入动员,搞好培训。从6月18日开始,组织专家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系统网上操作培训,并到各售楼部(营销中心)进行现场指导,召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管征求意见;三是加强宣传,抓好落实。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于7月4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监房发[2011]9号),通知规定自2011年7月4日起,我县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应按规定进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

       截止7月18日,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入网认证的有7家,新入网销售项目2个,总建筑面积56326.02平方米,可售商品住房407套,可售面积52448.84平方米。通过网上签约已经成交住宅31套,成交面积3877.18平方米。从目前反馈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开发企业,还是购房者,普遍反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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